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学院分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能够做到按制度办事公开、透明。包括:
1、学院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如职称评审、教研室主任和科级干部推荐等
4、在学生综合测评、评优选先、推优入党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问题等
5、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6、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四、公开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
五、监督与考核
将学院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